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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将统一执行国Ⅳ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7 浏览次数:96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行乘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即国IV排放标准。凡不符合国IV排放标准的新车,将无法进入工信部的新车目录。据媒体报道,目前市面上的国III车也进入了最后的清库时期。
  
  在今年年初环保部颁布的《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中表明,从2011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四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两用燃料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而对于轻型柴油汽车,暂定推迟两年实施国四标准。
  
  据媒体报道,由于大限将至,国三标准的车辆已经进入了清库存阶段,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你有意购买国三标准的车辆,而此时购买或许比较合适,但是别忘记需要再7月1日之前上牌登记。不过我们还是更倡导大家购买国四排放车辆,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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