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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发布11类保健品命名被叫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1 浏览次数:104
  祖传、秘制、华佗、神功……走近保健品销售专柜,市民经常能看到这些溢美之词,更有人因为轻信广告,而将保健品当药品服用,耽搁了病情。不过今后此类词语有望销声匿迹,因为近日国家药监局同时发布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保健食品命名指南》,禁止十一类词语用于保健品命名。

  市民故事:老人轻信广告愁坏儿

  李涛和妻子在西安做服装生意已经20多年了,父母一直生活在农村。自从前几年父亲突发了次脑溢血,虽然人抢救过来了,却从此愁坏了儿子。“因为他只要听到广告说有啥药好,他就打电话让我给他买。”

  李涛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父亲闲在家里没事就经常听听广播,只要一听说广播里说啥药好,就马上打电话让他给买。“孝敬老人是应该的,更何况我这些年一直没在身边,心里更愧疚。但是我明白那广告是骗人的,就是给他讲不明白。”李涛说去年他曾让一位懂医药的亲戚看过父亲要的一柜子“药”,才发现绝大部分都是保健品,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而我爸却坚信那些‘药’能治病,还说广告都说了那是以前皇帝吃的。”

  国家新规:名称禁用语达十一类

  新规定明确了十一类保健品名称禁用语。保健食品命名中不得有虚假性夸大性词意,消费者不易理解、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以及人名、地名、汉语拼音、地方方言等。其中,祖传、御制、宫廷、强力、特效、第一、顶级、治疗、华佗、李时珍、神丹等均在“禁用语”之列。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如处方、复方、药、医、抗炎、活血、祛瘀、止咳等也不得使用。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包括纳米、基因、太空等。名称不得夸大产品功能,如补铁类营养素补充剂不能命名为补血或改善营养性贫血等。

  而在这之前,食品药监局还发布了第一批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这些非法添加物存在于声称有减肥、辅助降血糖、降血压(调节血脂)、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等功能的产品中,共计有近50种。

  国家药监局还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要注意收集名单之外的非法添加物质情况,汇总后报送国家药监局。

  西安市场:多数广告号称有疗效

  记者21日走访了西安市医药、保健品较集中的汉城路,发现在这条路上聚集的众多医药超市里均有各类保健品出售,而含有“神功”、“脑”、“宫廷”等名称,或号称具有各种功效的保健品更是铺天盖地。

  “这种降糖降脂胶囊的效果好很,能活化及修复胰岛素细胞,改善细胞的胰岛素分泌能力,降低糖尿病人的糖基化血红蛋白。”在其中一家医药超市里,售货员正在向顾客推销着某品牌“宫廷降脂胶囊礼盒”。记者称要一盒该礼盒,拿到手仔细查看后,发现包装上明确标注着“保健食品”的标志。

  而在另一家医药超市里,营业员极力向称自己最近老提不起神的记者推荐一款声称“以冬虫夏草、人参、红景天、灵芝等名贵中草药制成的,具有抗疲劳和免疫调节的保健作用,可消除疲劳,提高免疫力,增强体质”的肾宝礼盒。当记者质疑标明为保健品的该礼盒怎么能有国家禁止保健品声称的“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的功效呢?该营业员一脸的不屑,“你不管是药字头(药品)还是健字头(保健品),只要疗效对症就行了么。”

  提示:看标志区分保健品和药品

  市民如何区分保健品和药品?昨日,记者咨询了某医院中医师李直。李大夫解释,最简单的区分办法就是看标志,国家规定必须在包装明显位置印有“药字头”或“健字头”标志,以便消费者区分。而保健食品的标志的颜色为天蓝色,图表下半部分有“保健食品”字样。各类保健品广告中也必须有此标志。

  李直说保健品和药品的最大区别在于生产及配方组成不同。药品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都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并通过药理、病理、病毒方面的严格检查及多年的临床观察,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市场。而保健品根本无需经过医院临床实验,可直接投入市场。这样,属于药品的必然具有确切的疗效和适应症,不良反应明确;属于保健品的则不然,它仅仅检验污染物、细菌等卫生指标,合格即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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